民间借贷works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民间借贷 我们如何办理赠与公证告知书

我们如何办理赠与公证告知书

来源:北京金融律师   网址:http://www.vipwhhy.com/   时间:2016-10-10 09:10:27

分享到:0

   核心内容:我们如何办理赠与公证告知书?赠与公证事项有哪些?赠与人无偿给予受赠人,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还负有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要表示接受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情形有哪些等等。

   赠与公证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将丧失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这是公证赠与合同与未公证赠与合同最重要的区别。

   三、赠与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你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虚构、隐瞒事实(如赠与人虚构、隐瞒婚姻状况,虚构、隐瞒财产转让真实方式、隐瞒财产存在共有人的情况等),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将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由此给对方当事人或他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发现前述情况,公证处将不予办理公证,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不予全额退还。

   四、签订赠与合同应出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自愿,如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公证员。

   五、赠与可以附义务。但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即所附义务应当低于赠与物价值。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六、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是否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所赠与的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协商决定。

   七、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联系我们contact

more

  • 李玉鸽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17610106076
  • 17610106076@163.com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