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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灯法师名誉权案

来源:北京金融律师   网址:http://www.vipwhhy.com/   时间:2014-08-21 1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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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高望重的武术大师会是个大骗子吗?海灯法师的特殊身份,决定了这个说法的出现必然引起轩然大波。

  1989年1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海灯法师在成都圆寂。1月17日,海灯法师追悼会在成都举行。追悼会由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宽霖法师主持,悼词由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李培根宣读,悼词称颂“海灯法师是我国武术界、佛教界的著名人士。他的一生是自奉节俭、勤奋精进、爱国利民、无私奉献的一生;是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家乡,忠诚中华武术和佛教事业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们爱国统一战线的一大损失,也是武术界、佛教界的一大损失”。

  可是,就在1月20日,《“海灯法师”是个大骗子》一文在湖南的《新闻图片报》刊登。2月26日,四川省内江市文联主办的报纸《星期天》转载了这篇文章,大标题仍然是《海灯法师是个大骗子》。文章的出处,是新华通讯社《内参选编》1988年第51期刊登的《对海灯法师武功提出不同看法》一文,作者是《四川日报》记者敬永祥。敬文的主要内容是:

  四川省江油市的海灯法师及其徒弟范应莲本来是普通的民间武术人物,可是近年来由于他们自我吹嘘和一些人的编造,被吹得神乎其神。尽管知情者不断提出质疑,“海灯热”仍然有增无减。

  海灯生于1907年(他在不同场合中把自己的年龄越说越大),解放前,海灯因逃避封建包办婚姻而出家,那时不过是普通的和尚和民间武术爱好者,并未引起人们注意。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四处奔走,以卖武为生。60年代初期,国家搜集民间武术人才,他因为表演“二指禅”和作为“少林使者”,开始在报纸上出名。

  1982年9月,我在采访海灯时,发现他虚荣心重,说话不实际。由于当时“少林武术”是热门话题,海灯很快成了新闻人物。许多前去采访的人犯了过去那种搞虚假宣传的老毛病,开始了一场新的“造神运动”。有的是海灯说什么写什么,不加分析,不经调查(海灯没有正式的工作,也没有档案,他的身世都是由他自己说了算);还有的是把武侠小说、武打电影中的情节安在海灯这个真实人物身上。如:一些报刊书籍把海灯同政治历史紧密联系,一会儿反军阀,一会儿除恶霸,一会儿打日本的“小野”,一会儿打美国的“史密斯”。一些纪录电影和电视使用特技拍摄,夸大海灯的武术。如海灯的徒弟范应莲明明是在一尺多高的木桩上表演“梅花精拳”,拍纪录电影时采取抑拍的办法,被说成是在1丈8尺高的木桩上练拳。

  海灯和范应莲从来没有参加任何正规的体育比赛。国家体育部门没有承认他的武术,宗教界没有承认他的佛学,医学界没有承认他的医术。他的种种本领都是靠记者的宣传出名的。

  海灯出家后长期在四川家乡,直到1946年秋天才首次出川,在少林寺客居了一个多月时间。那时少林寺已没有什么武僧,海灯自我介绍,当了武术教练,拿到聘书不久就离开了少林寺。以后便以“少林寺武术教练”的名义四处活动,后来便因此成了“少林武术正宗”。海灯的这套办法现在又传给了徒弟范应莲。1985年,海灯向成都军区负责人提出向战士授武,部队首长请范应莲到某师侦察兵集训队教武。范应莲的武术毫无特别之处,连海灯的“二指禅”也不会做,他的所谓“铁布衫”实际上是很多人都会做的硬气功。而且,他的那些武术套路还没有部队的正规武术实用,若动真的还不如战士。范应莲到部队后要求给训练费和军装,还要求入伍当军官,没有得到同意。他又拿出自己从街上买来的聘书,请成都军区司令部军训部参谋填写。范应莲拿到聘书后不到一个月就走了,以后又用同样的办法到北京、济南等地的部队教武。他有了这些材料后就找记者宣传。于是,一些报刊便称他是“我军武术总教练”。

  我最近从可靠人士处了解到,海灯在电影《四川奇趣录》中表演的“二指禅”是弄虚作假,虽然伪装巧妙,仍能看出痕迹。

  海灯出名后,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都提高了。在经费很紧张的情况下,竟然由国家拨款和地方筹款130多万元,在江油李白纪念馆和太白公园附近修起了“海灯武馆”,另外还拨款数万元,在海灯故居修起了“本愿精舍”。除了国家拿出巨资外,全国各地的佛教信徒和武术信徒纷纷给他寄赠供奉,使海灯和范应莲成了巨富。

  海灯被宣传成神话人物后,许多人把他当作“活菩萨”,他曾说:“我现在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人山人海,就像当年红卫兵在天安门见毛泽东一样。”

  同时,该文还刊登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1988年第3467期上。

  根据后来的法庭调查,《新闻图片报》是未经新华社同意擅自将该文部分摘登,自行另加大号标题为《海灯法师是个大骗子》,《星期天》是根据《新闻图片报》的报道自行全文转载。上述文章发表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立即批转江油市委,要求认真查核。

  于是,纠纷由此开始,逐步升级。从文章对应到法庭相见,双方展开了漫长的求证过程,在这过程中,他们被怀疑被同情被声援,案件纠纷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轨迹。同时,国内媒体纷纷报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法院更是处于这些沸沸扬扬的舆论浪尖上。

  文战,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前奏,争议因文章而起,最早的反应和最快的反击工具当然也是文章。本案亦然。

  上述文章发表后,江油市海灯资料组和范应莲分别向新华社《内参选编》、《新闻图片报》、《星期天》提出意见,要求更正。《星期天》和《新闻图片报》分别于1989年3月26日、4月7日登报更正,并赔礼道歉。《内参选编》也于1989年5月刊出了江油市海灯资料组与敬文观点不同的文章:

  海灯逝世后,四川省的党组织和政府对其作了公正评价。海灯生于1902年,生前曾任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江油市政协副主席、全国佛协常务理事、江油市极乐寺住持。因此,《四川日报》记者敬永祥的文章说海灯“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实的。各级政协在安排委员时都要对委员的身世、历史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调查,建立档案,现在四川等地统战部、政协就保存有关海灯的档案材料,说“海灯没有档案”也是没有根据的。

  1985年10月,成都军区军训部等单位聘请海灯及其弟子范应莲任侦察武术集训队总教练。1986年至1988年范应莲先后受聘为全军侦察兵武术骨干集训队、国防科工委武术集训队、空军警卫干部集训队、海南军区南疆武术集训队总教练。这都是事实。海灯资料组曾将这些聘书收集在海灯武馆陈列室展出。海灯和范应莲没有向部队伸手要过什么,部队也着重精神鼓励。

  集资建江油武馆是江油市建设规划之中的事,不是专门为海灯建的。武馆落成后对弘扬华夏武术精神,开拓中华武术事业将发挥积极作用。

  海灯法师逝世前一直是穿件旧僧衣,吃碗混粮粥,开会加餐也不过一盘素豆腐。范应莲主要是靠工资和补贴生活。


  此后,1989年7月和8月,敬永祥又先后在海南《金岛》杂志和《报告文学》上发表了《海灯法师神话的破灭》、《海灯现象——80年代的一场造神运动》,两篇文章雷同,内容有:“他(海灯)的许多经历都是由他说了算”,“海灯后来把年龄越说越大……海灯的年龄和他的身世一样,成了巴蜀之谜”,“海灯的二指禅是假的”,“1946年少林寺邀请海灯法师为武术教授的邀请书纸质较好,有的内容不符合当时实际,有人对其真伪表示怀疑”等。两文对《内参选编》中刊载文章的观点进一步阐述和公开扩散,使影响继续扩大。

  与此同时,四川《文明》杂志几乎在同时刊登了观点截然相反的文章。在文章前部,编者专门写了提要:“海灯法师是当代著名的苦行高僧,其盛名远播海内外。然而在法师生前,竟有人或者道听途说,随意渲染;或编造事实,信口雌黄,致使法师的形象受到损害。本刊特约请四川省江油市委新闻报道组王少志同志撰写此文,以正视听,以慰法师英魂。”

  纠纷在得不到双方满意的处理结果对,启动司法程序是文明社会的唯一选择。在这点一上,原告虽然是学武之人,但他并没有像江湖侠客一样利剑出鞘,而是选择了法院。

  很快,战场由报刊版面开辟到了法庭。

  1989年8月5日,海灯法师弟子范应莲作为原告,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敬永祥、《新闻图片报》和《星期天》,称被告无中生有,歪曲事实,采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文章诽谤海灯法师和本人的人格,故意侵害名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在报刊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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